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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全国人大代表杜小光:对光污染进行单项立法 推动试点城市建设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3-11

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重大社会问题,环境污染的种类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型,其中光污染就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光污染在人体健康、交通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目前我国关于光污染防治的立法存在空白,只在宪法、环境保护法和民法典中提到部分内容。建议制定并完善光环境质量标准、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光环境监测制度细则;研究出台光污染防治法,推动试点城市建设,保障生态友好、健康安全的城市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投集团副总工程师、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杜小光建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光污染防治单行法、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建议以《宪法》为基础,与《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实体法及三大诉讼程序法相衔接,对光污染进行单项立法。选择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试点,开展光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尽快研究制定光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是制定并完善光环境质量标准、光环境影响评价、光环境监测制度细则。制定光环境质量标准,从源头上竭制光污染现象的蔓延;将光环境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筑更加健康和生态的环境;针对光环境常规检测的技术要求相应制定光环境监测制度。

四是建立光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监管体制。因光污染在认定上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故相关部门要建立光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监管体制。在工程建设、规划控制、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等方面明确各方职责职权。此外,应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使光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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