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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润安代表:统筹规划煤基混合戊烯产品销售税收标准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20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已列入我国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国家能源集团致力于煤炭绿色开发、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煤炭污染控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燃煤发电及超低排放技术实现整体领先,现代煤化工和多联产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国家能源集团包头化工公司建设运营世界首套、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该项目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是集高新技术、密集资金和高端人才为一体的现代新型煤化工工程,更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要组成部分。

据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集团包头化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贾润安介绍,煤基混合戊烯作为煤制烯烃工艺过程中的副产品,富含碳五烯烃,同时含有部分碳六烯烃,碳五及以上馏份含量大于97.5%。混合戊烯含量大于50.0%,并以正戊烯、异戊烯和环戊烯为主要组分。煤基混合戊烯与石油碳五从原料、生产工艺、化学结构和用途都不同。经过产品销售和下游市场的产品开发,煤基混合戊烯所含若干烯烃组分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可作为精细化工原料,可有效增加化工类产品的经济效益。

以前,由于煤基混合戊烯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国家参照石油工业SH/T1789-2015《工业用裂解碳五》标准,对煤基混合戊烯征收较高额度的消费税,增大了煤化工企业的税费负担,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限制了下游以煤基混合戊烯为原料的精细化工的生产和发展。

贾润安建议,煤基混合戊烯与石油碳五从原料、生产工艺、化学结构和用途都不同,如今《煤基混合戊烯》国家标准也已经发布,建议有关单位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及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角度,参照《煤基混合戊烯》国家标准,统筹规划煤基混合戊烯产品销售税收标准,在征收环节上,对煤基混合戊烯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消费环节征收,对用于油品添加剂等用途的煤基混合戊烯按照其销售价格,以合理比例征收消费税,对用于下游化工原料的煤基混合戊烯免于征收消费税。

【责任编辑:赵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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