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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情况统计表下载

    发布时间:2010-11-19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作为党中央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厅字〔2010〕8号)精神和中央宣传部2011年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11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不断扩大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巩固党中央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对于教育引导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做好新形势下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坚定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订阅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厅(室)、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努力做好2011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

  二、明确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范围的规定,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阅读要求,参照2010年度订阅情况,调整核定2011年度的订阅数量,确保稳定增长。国资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各在京中央企业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各级基层党支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单位所属图书馆、文化馆、展厅等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客轮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供读者阅读。《人民日报》、《求是》杂志2011年度订阅数量与2010年度订阅数量减少幅度较大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订阅数量的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是用来订阅指导工作的党报党刊的,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单位宣传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力度纠正报刊订阅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党费为本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为困难企业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单位要尽可能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积极推动《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努力拓展党中央机关报的传播空间。积极鼓励各单位将订阅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赠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

  四、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订阅情况。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并报送本单位及在京所属单位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情况和做法。订阅工作结束后,国资委党委宣传部将汇总有关情况报送中央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并向各中央企业作出情况通报。

《经济日报》是国务院主办、中宣部领导和管理,以经济宣传为主的报纸,是党中央、国务院指导全国经济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各单位《经济日报》的订阅工作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订阅数量与有关情况报送国资委机关党委宣传部。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国资委机关党委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订阅数量与有关情况报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国资委机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刘冬 (010)63193312、63192937(传真)

  国资委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熊卫松 (010)63193230、63193351(传真)
 

  附件:2011年度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情况统计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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