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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出具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14 13: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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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月13日出具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9月13日出具的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时间过于仓促。 因我们正在办理换房,卖的房子9月14日办理完了缴税手续并没有过户(预计下周过户),而买的房子(通州的房子,得过户完了才能办理网签)已经提前交了首付款及其他费用并没有网签,此条政策的颁布日期是9月13日,执行时间过于仓促,未给我们这样换房的客户给予缓冲时间,请求延迟执行时间至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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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9-14 13:54:51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这不是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投诉/咨询。国资委职能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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