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风险评估资质的相关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08-21 1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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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风险评估资质的相关问题咨询 | ||
内容: |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央企业股权类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前应当由独立第三方有资质咨询机构出具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请问,这个“资质”是什么资质?是哪个政府机关认证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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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08-21 15:36:33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独立第三方有资质咨询机构”要求与投资主体和被投资主体均无股权关系的、具有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咨询机构,如法律或财务中介机构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