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如何理解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07-31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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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如何理解的问题咨询 | ||
内容: | 文件中有关总额控制下:根据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融资担保规模,原则上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这里的总融资担保规模是指对集团合并范围外企业的担保余额?还是指包含对集团合并范围内子企业的担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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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07-31 14:43:44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规定,融资担保主要包括中央企业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的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