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人员政治面貌要求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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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人员政治面貌要求的咨询 | ||
内容: | 关于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除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巡视等党的工作部门外,其他重要部门(如财务资金部门、商务部门、法务部门等)其部门第一责任人,是否有政治面貌要求,要求其为中共党员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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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02-10 15:01:59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有企业财务资金部门、商务部门、法务部门等内设部门第一责任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一般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通过制定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其中就政治面貌而言,目前没有查到统一的规定。但如果该部门第一责任人需同时担任党内职务,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关于政治面貌和党龄的要求。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