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召开董事会会议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4 08: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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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召开董事会会议有什么规定? | ||
内容: | 随着《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颁布,对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请问,《规则》对召开董事会会议有什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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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1-09-14 08:08:43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央企董事会工作新规的相关内容,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为严格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规则对董事会会议召开频次、出席人数、召开形式、参会要求、材料送达时间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强调应当满足董事会履行各项职责的需要,每年度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强调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强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定期会议必须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