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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可以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么?

发布时间:2017-11-15 08: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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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可以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么?
内容: 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可以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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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7-11-15 08:39:06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为支持和鼓励初创型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对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期权和项目收益分红等激励方式,相关指标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但不得采取股权奖励和岗位分红的激励方式。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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