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问答选登  >  考核分配 > 正文
2018年,考核分配工作将如何发挥中长期激励的牵引作用?

发布时间:2018-05-04 08:05:09

留言详情
标题: 2018年,考核分配工作将如何发挥中长期激励的牵引作用?
内容: 央企核心骨干人才,是创新的一支生力军。2018年,考核分配工作将如何发挥中长期激励的牵引作用,深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的潜力?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5-04 08:05:09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近年来,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文件,大力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中长期激励。仅2017年,就有16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20户中央科技型企业开展了股权分红激励,且激励力度将继续加大,形成员工与企业共享共赢的良性互动,涌现出了海康威视、光迅科技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国资委将继续稳妥推进实施股权、期权、分红权激励,加大对企业核心骨干人才的激励力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已相对成熟,国资委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这些工具,规范实施。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分红激励工作,军工事业单位和科研设计单位可积极开展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各中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多元化激励方式,要坚持不降低政策门槛条件、不扩大激励对象范围、不突破激励额度上线、不放宽业绩考核要求、不违反管理决策程序,确保中长期激励措施可用、能用、管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