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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18 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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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内容: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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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9-01-18 08:01:25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是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在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工资总额管理又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涉及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国资委成立以来,对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做了大量积极有效探索,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承接起步期,从2003年至2007年,国资委在依法承接原劳动保障部门对中央企业工资监管职能的基础上,从出资人的角度,持续对工效挂钩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初步构建了出资人对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控体系,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高速增长的同时,保障了职工工资较快提高。第二阶段是改革突破期,重点是探索和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2008年国资委在部分重点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试点,着手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2010年、2012年先后印发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实现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全覆盖。这个时期的改革突破,在中央企业构建起了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又与中央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也为全国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改革蓝本。2014年以后,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工资总额管理进入第三阶段,即持续深化期,重点以分类管理为手段,制定了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周期制管理、工资总额特别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职工收入分配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挥了助力中央企业稳增长、激发和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下简称中发22号文件)提出的“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即“一适应、两挂钩”的总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共同研究起草《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8年5月,《意见》经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正式印发。国资委作为共同牵头单位,在积极参与《意见》制定工作的同时,根据《意见》精神,结合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同步制定了《办法》。

       作为《意见》在中央企业落地落实的配套文件制度,在近两年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国资委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地方国资委以及全部中央企业意见,期间数易其稿,最终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以国务院国资委令的形式正式公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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