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控股企业定向增资与挂牌交易是否冲突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4:12
留言详情
标题: | 关于国有控股企业定向增资与挂牌交易是否冲突的问题咨询 | ||
内容: | 国有控股企业在不满足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正常进场挂牌实现定向增资?如不行需要通过何种方式实现定向增资?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11-24 15:24:12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您所提问题,国有控股企业在不满足32号令第四十五、四十六条中关于非公开协议增资有关情形的情况下,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增资,并按公开披露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和遴选方式选定投资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冯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