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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控股企业定向增资与挂牌交易是否冲突的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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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国有控股企业定向增资与挂牌交易是否冲突的问题咨询
内容:

国有控股企业在不满足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正常进场挂牌实现定向增资?如不行需要通过何种方式实现定向增资?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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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23-11-24 15:24:12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您所提问题,国有控股企业在不满足32号令第四十五、四十六条中关于非公开协议增资有关情形的情况下,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增资,并按公开披露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和遴选方式选定投资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冯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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