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企业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10-09 1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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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国资企业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咨询 | ||
内容: | 在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中,如果非国资股东转让股份给国资股东,请问这种情形下需要进场公开交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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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10-09 15:50:03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产权转让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32号令中企业产权转让行为规范的主体是转让方,即转让方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其转让所持企业股权应当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进场交易。因此,非国有股东转让所持国有企业股权的行为不属于32号令的规范范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冯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