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国有资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03-13 15: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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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境外国有资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咨询 | ||
内容: | 根据国资委网站问答,原《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境外国有资产登记法规均已不再执行。请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是否适用境外投资,地方财政局出资的国有企业在境外设立控股公司并参股投资其他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境外国有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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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3-03-13 15:44:10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家出资企业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均应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9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办理产权登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