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厂办大集体产权及资产转让是否需进场交易?
发布时间:2020-11-11 16: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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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央企厂办大集体产权及资产转让是否需进场交易? | ||
内容: | 1、央企集团作为主办单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或者产权转让是否必须通过交易所?2、央企集团作为主办单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已完成产权确认,确认为国有资产,但是尚未完成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资产或者产权转让是否必须通过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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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0-11-11 16:02:45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央企集团作为主办单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产权确认认定为国有资产的,其资产或产权转让时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