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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标识由谁认定?

发布时间:2019-05-23 08: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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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有股东标识由谁认定?
内容: 咨询《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问题解答 四、股份公司有多个国有股东,如何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 答:股份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向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可以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申报工作,其他国有股东配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 从问题解答四看,申报主体大致是: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向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那标识最终由谁认定?在本级国资还是仍在省级及以上国资部门?此问题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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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9-05-23 08:52:36
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股份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向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可以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统一负责向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陈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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