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适用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文
发布时间:2021-12-22 1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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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国有参股企业适用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文 | ||
内容: | 国有参股企业是否适用《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有参股企业能否为不存在产权关系的境外企业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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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1-12-22 12:21:59 |
回复: |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国有参股企业的问题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有参股企业不适用《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对“国有参股企业能否为不存在产权关系的境外企业提供担保”没有规定要求。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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