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灵活有效落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发布时间:2021-05-17 0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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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如何灵活有效落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
内容: | 应该从哪几方面灵活有效落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具体应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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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国资委 | 答复时间: | 2021-05-17 08:35:47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近日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上,企业交流发言的相关内容,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方面,深化分类改革要鼓励基层创新。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基础不同、差异明显,不少地方国资委采用了适合地方特点的功能分类,不同于中央企业的功能分类,事实上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不少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分类也不同于对集团公司层面的分类,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继续坚持好的做法,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相应创新完善深化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 另一方面,要注意统筹运用好其他分类方式。比如,按照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分类;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分类;按照并表、不并表分类;按照规模、行业、发展阶段或周期、业务的创新性高低分类等。这些分类与功能分类相结合,为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增加了新的维度,丰富了改革实践,提高了改革的精准性。鼓励基层企业主动试、大胆闯,在工作中灵活有效运用,推动分类改革再上新水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责任编辑:王占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