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9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第二期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政策解读、专题讲座、企业实践和行动学习等模块设置课程,邀请有关部委及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知名企业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策解读
1.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解读;
(二)专题讲座
2.企业专利战略布局与成果转化路径;
3.企业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运营实务;
4.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与申报方法;
5.企业科技成果中试验证与规模化生产;
6.企业科技成果投资策略与风险管控;
7.知名企业研发布局与转化应用成功经验;
8.“人工智能+”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实践;
9.国有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及全流程成果转化实践;
(三)行动学习
10.现场学习:赴中央企业学习科技成果转化实践;
11.主题研讨: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难点与解决思路。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生产研发、规划发展、资本运营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6日;11月2日14:00—18:00报到。
培训地点: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详见附件1),报到地点:A 座一层大堂,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四、培训费用及报名
(一)培训费:3200元/人。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6108”。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培训地点收取,并开具发票。
(三)研讨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请于10月27日前下载登录“国资e学”扫描报名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上传单位盖章后的报名表(附件3),并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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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讨班名额有限,额满即止。学员名单经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三)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原老师、叶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10-63193844、010-63193372、010-63193437
报到地点联系人:李鑫鑫
联系电话: 010-80166602、18310624295
附件:1.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刘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