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  >  培训 > 正文
关于举办2023年国有企业内审内控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1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提高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水平,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2023年国有企业内审内控高级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安排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研讨交流等学习模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知名高校专家教授及中央企业高管进行讲授。主要内容包括:

模块一:专业技能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与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审计实务

舞弊审计实务

模块二:综合知识

诚信文化与反腐倡廉建设

数字化转型赋能企业内审内控的实现路径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建设及体制创新实践

国有企业风险内控体系建设与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实践

模块三:研讨交流

组织学员围绕国有企业内审内控工作中的痛点问题进行结构化研讨,提出可行落地方案并形成研讨报告。

具体课程以实际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审计、法规、财务、综合监督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0月9日-13日(9日报到,10日上课)。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南门进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附件1)。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5500元/人,发票由收款单位开具。付费方式为转账汇款,汇款账号:

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二)食宿费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证书

学习期满,由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2023年国有企业内审内控高级研讨班结业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9月2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csasac4@126.com,邮件标题“内审-单位名称x人”,并请电话至干教中心沟通确认。10月8日前完成汇款缴费。

(二)培训班计划招收100人。学员名单经审定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和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于10月9日13时至21时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

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黄圣010-6319331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杨眉、刘玮010-64505127、64505133。

报到地点前台电话:010-64505301。

附件:

1.路线图

2.报名表

【责任编辑:冯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