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八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9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有关要求,推动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干部专业化履职能力,加强国资国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定于2023年6月在京举办第八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师资
(一)主要内容:
1.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前沿最新理论与趋势分析;
2.世界一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功经验及典型案例;
3.国有企业薪酬激励机制改革政策解读与实践案例;
4.国有企业人员市场化选聘实践策略;
5.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实践方法;
6.人力资源管理中民法典应用及案例分析;
7.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
(二)主要师资:国资委有关厅局(单位)负责同志、中央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国内一流高校及知名咨询机构专家教授等。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等部门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6月25日—29日。6月25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4200元/人,缴费须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汇款时请备注“学员姓名+人资班”)。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号:102100008075
(二)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二)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于6月16日前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提交报名表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即止。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
(五)报到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附件3)。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六)如需下载通知扫描件(PDF版)并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赵明、王珅、陈京
联系电话:010—63193310,63191704,63193307
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前台电话:010—80166602
石油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鑫鑫 18310624295
附件:
【责任编辑:王占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