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8
培训〔2021〕82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加强国有企业基金投资管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基金投资围绕服务主业、实业规范有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是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举措。为提升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最新行业发展趋势,了解基金投资运营实践经验,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2021年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中央企业战略规划、产业投资、产融结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重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业发展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领导人员。
(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分管领导及战略规划、产业投资、产融结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重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业发展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领导人员。
二、内容与师资
(一)培训内容
1.政策解读
解读国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行业、证监会私募监管要求及新规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及重要产业、上市政策。
2.行业前沿
分析医药、碳中和、信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5G、锂电池等相关产业现状、趋势及投资机遇。
3.投资实践
分享国资基金和市场化基金投资实践。
4.交流研讨
各小组围绕监管政策导向与投资、基金业务实践展开研讨(课程表见附件1)。
(二)培训师资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业务局领导,基金业协会、证监会相关监管部门、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相关领导及专家,中央企业基金公司及市场化头部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月18日-22日。
(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郝力克酒店。
四、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5000元/人,交费采用汇款方式,汇款时请备注“学员姓名+基金”,培训费发票由收款单位开具。请于10月11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号:
户名: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培训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国贸大厦支行
账号:0200 0416 0901 4418 238
税号:1211 0105 4008 4466 7W
(二)食宿费550元/人.天,刷卡、扫码或现金支付均可。
五、有关事项
(一)各企业和有关单位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学员参加。
(二)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和河北省廊坊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三)参训学员要遵守培训班纪律和驻地及参观地有关规定,遵守请销假制度,按时参加学习研讨和活动安排,展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本次培训班计划招收120人,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序,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于10月1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tcsasac4@126.com,邮件标题“基金-单位名称x人”。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于10月13日前以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田好、王毕铮,电话:010-63193317、63193384。
(五)参训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于10月18日14:00-19:00前往文安郝力克酒店大堂报到(路线图见附件3),酒店前台电话:0316-5077000。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9月3日
【责任编辑:张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