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中央企业高级法律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期中央企业高级法律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4
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提升中央企业法律管理领导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在京举办第四期中央企业高级法律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培训班由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三个模块:
(一)法律基础知识模块。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与依法治国战略、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内容;
(二)企业法治建设实务模块。包括法治央企建设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解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反垄断诉讼、仲裁业务、知识产权管理、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等内容;
(三)法律事务高管履职能力模块。包括企业公司治理、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履职能力、企业法律事务部运作与管理、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等内容。
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委等相关部门领导,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以及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仲裁机构、律师协会知名律师等主讲。方式以课堂授课为主,线上线下课程相结合,辅以企业案例分析、现场教学、模拟法庭、结构化研讨等方式。
学习期满,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现任或拟任法律工作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正、副职)。
本期培训班学员名额90人,每家中央企业限报2-3人,集团总部人员优先。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13日,脱产学习。7月25日14:00-19:00报到。
地点:国电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英才北二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内,酒店前台电话 010-8175111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9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培训费和食宿费分开,采用汇款、银行卡、扫码(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支付。
五、有关要求
(一)请结合本企业培训计划和高级法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由集团统一组织报名。
(二)请于7月10日前访问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系统(www.tcsasac.com)点击“在线报名”中的相应班次进行网上报名,或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录入参训人员信息。生成报名回执后打印并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wangyichen@sasac.gov.cn)。报名后请务必电话确认。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以确保培训效果。
(四)报到时请务必携带本通知或复印件。
联系人:王易晨、赵 明、陈石磊
电话:010-63193424、63193440、63193438
报名邮箱:wangyichen@sasac.gov.cn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王占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