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发布时间:2018-09-29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之一,是国内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技术力量最强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企业集团,也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聚集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20字标准”要求,吸引顶尖优秀人才服务于总局的改革发展,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地质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提供人才保障。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局高级管理岗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经济师。
二、岗位主要职责
在总局党委领导下,协助局长负责总局经营计划管理、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及行业政策与市场形势分析研究等工作。
(一)协助总局领导负责党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在总局的落实。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总局经营决策与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领导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三)组织制定总局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
(四)监督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实施。
(五)研究和处理企业重大经济问题,审核及签署企业重要经济文件。
(六)组织总局同政府、中央企业、其他企业及经济部门的战略合作、经济协作与经济联合;处理总局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应聘人选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二)年龄:男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程、地质、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从事经济管理、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15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营管理、经济、金融、财税等相关知识。
(六)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市场意识。
(七)一般应具有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国家机关、政府、事业单位正局级或任副局级三年以上;
2.中央企业总部部门或二级单位担任正职或担任副职三年以上;
3.大型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知名跨国公司高级管理职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八)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步骤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履历分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任命的程序进行。根据应聘者成绩和考察情况,按干部任用程序,择优聘任。熟悉能源矿产、生态环境、地质勘查行业,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招聘程序另行通知。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总局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进京户口。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zgmdgk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在总局外网上进行公布,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任用资格。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每一位应聘人员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冰、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903747、010-6390375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干部人才管理处
邮 编:100038
【责任编辑:李巨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