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相关工作岗位招聘公告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相关工作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发布时间:2017-06-08
根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总部纪监审工作部副部长1人和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1人。根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和《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一)机械总院总部纪监审工作部副部长1人。
公司地点:北京市
公司网址:http://www.cam.com.cn
(二)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1人。
公司地点:北京市
公司网址:http://www.riamb.ac.cn
二、补充方式
社会公开招聘。
三、岗位主要职责
(一)总部纪监审工作部副部长主要职责包括:集团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工作,包括制订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指导集团开展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工作。
(二)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三)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机械总院党政决议得到很好的落实。具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忠诚于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团结合作,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任职要求
(一)总部纪监审工作部副部长任职要求:
1.会计、审计或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职业资格。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社会应聘人员应具有8年及以上主管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担任大型企业财务或审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工作经历;
4.总院系统内应聘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总部部长助理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或具有二级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
5.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相关报告,拟订相关制度和文件;分析问题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敬业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7.中共党员。
8.社会应聘人员具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任职要求:
1.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财务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社会应聘人员应具有8年及以上主管会计工作经验;担任大型企业会计或审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工作经历;
4.总院系统内应聘人员应具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本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正职和同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5.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6.社会应聘人员具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优先考虑。
7.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六、公开招聘程序及试用期规定
根据公开招聘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年龄在50周岁以下)、答辩、考核组考核评价、考察、总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公示、聘任的流程进行。
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对上岗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任职;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其中一个岗位,也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总院将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确认岗位应聘资格。
七、时间安排及报名要求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
1. 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
2. 报名者到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网站(www.cam.com.cn)人才招聘栏目中下载《机械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会同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相关资格证件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cam.com.cn。
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竞聘岗位名称”;《机械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同时,请将《机械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总院人力资源部。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907房间,邮编:100044。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 010—88301022)
附件:公开招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