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4-11-16
改革深化 国企走强
元斌 德斌 培德
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对今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确提出,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两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沿着十六大确定的方向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初步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分别代表两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系列配套法规,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
股份制正在逐渐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外资等各种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状况正逐渐改善。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03年底,全国4223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已有3430家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改制面达81.2%,比2001年、2002年分别提高了5.2和1.5个百分点。509家国家重点企业改制面为79.4%。1998年至2003年底,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490家,累计筹资7850亿元,其中境外筹资363亿美元。
改革重组使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结合垄断行业的改革重组和贯彻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在石油、石化、冶金、军工、电信、航空、电力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领域,先后组建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7家上市公司2003年的国有权益和实现利润分别占中央企业的25%和78%以上。跻身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从1998年的5户上升到2003年的14户。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效果开始显现。改革重组进一步增强了国有企业活力,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改组、兼并、租赁、联合、承包、出售和破产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国有小型工业企业从1994年起连续六年盈亏相抵后净亏损,2000年扭亏,2003年实现盈利180.1亿元。截止2004年4月,全国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3377户,核呆金额2238亿元,涉及职工620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340亿元。通过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与重组,国有资产分布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性国有资产向基础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聚集的步伐加快。
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不断增强。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1998年分别为13.5万亿元和5.0万亿元,2003年分别为19.7 万亿元和8.4万亿元,分别增长了46%和68%;利润从1998年的743亿元提高到2003年的4951亿元,增长了5.7倍。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税金总额4615亿元,占同口径全部工业企业税金总额的63%。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