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0
[本报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其他情况、2014年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完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加强信息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机制。
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通过互联网站编发信息共计9571条,其中国务院国资委信息845条,中央企业信息5850条,地方国资国企信息1719条,专题信息115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专题新闻通气会7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千余条;出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4期,并赠阅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中央档案馆等。
(一)做好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及其配套解读工作。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及时通过国资委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等,并及时发布了相关文件的配套政策解读,详述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内容释义。
(二)继续做好国资委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继续做好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国务院国资委201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等,以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据。二是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部门预算,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支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以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分别通报了雅安地震中央企业抗震救灾情况、中央企业产权工作情况和国资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情况。组织了7次专题新闻通气会,请国资委相关业务厅局负责人就社会普遍关心的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问题与媒体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通过国资委互联网站进行专题信息发布。围绕国资委工作重点和专项工作,策划并推出“国资监管十年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国资监管会议”、“2013年公务员考录”、“央企工会主席谈工作”、“大庆铁人李新民”等国资委重要专题21个。
(五)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信息。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开通微博“国资小新”,利用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国资国企信息。截至2013年12月30日,微博账号在新浪、腾讯、人民、央视网四大平台的粉丝数量已超300万。日均发布信息量在10-15条,设有“微发布”、“微典型”、“责任央企”、“创新央企”、“温故知新”板块报道国资快讯、央企故事和典型人物等。同时,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联合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成立新媒体资讯发布平台——国资微博发布厅,并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上线。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修订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受理确认”和“答复告知”环节,及时将信息公开办理进程告知申请人。
2013年共受理正式申请73件,全部予以答复,答复率100%。接听电话咨询共计1350余次。处理了5起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四、其他情况
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没有收取任何关于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2014年工作措施
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大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的公开国务院国资委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改版国资委官方网站,管理好“国资微博发布厅”和“国资小新”;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实行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做好热点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