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国资委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4-21

[本报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全文由制度完善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答复公众咨询情况及改进计划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以下简称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增强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监管水平的提高。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2009年2月,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成立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国资委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审定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知》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职责及其联络员工作机制等。

  2009年2月,国资委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等作出规定。制定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配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配套实施办法》),对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宣传归口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委内信息公开途径和归口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重新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流程。一是印发了《关于国资委经济数据收集、归口管理及对外发布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国资委对外公布经济数据有关工作;二是完善了《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上网程序》,建立了国资委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信息上网公开有关资料的备案、归档手续;三是明确国资委文件在制发时即确定信息公开属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的原则、方法,为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基础;四是按照《条例》要求编制了《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目前,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国资委建立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不断加强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2009年,召开两次信息公开联络员会议,从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等方面对联络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国资委十分重视对国有企业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相关人员的培训。11月,举办了国有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研讨班,邀请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新华社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专家进行讲座,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以及省属国有企业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国资委作为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通过《国资委公告》、国资委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全面、及时地公开国资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国资委通过互联网站公布国资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90余件,其他可公开的文件500余件,发布国资委领导重要讲话570余篇,重要活动640余条。其中,2009年共发布国资监管信息340条,包括规范性文件17件,其他可公开的文件161件,国资委领导重要讲话83篇,其他信息79条。所公开国资监管信息主要内容涉及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布局和结构调整、产权管理、财务监督和考核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及中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名录变更、企业负责人变动等信息。

  截至目前,国资委共编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国资委公告》86期,其中2009年编印《国资委公告》10期,刊登重要文件和委领导讲话56篇;按照《条例》要求,向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等单位寄送《国资委公告》,以供社会公众在上述场所查阅国资监管信息。2009年编辑出版了《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2009),刊载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概况、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重点企业成就、国有资产统计资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从2009年5月开始,国资委按月公布所监管中央企业的总体运营情况,按年度公布中央企业总体运营情况和分行业、分户的重要财务信息,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总量、保值增值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同时披露承担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中介机构名称。

  国资委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重要通知的同时,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作释义,以方便公众阅知。2009年,国资委对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作出释义。为了更好地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国资委就拟制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或者正在推进中的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国资委互联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文件和中央企业班组长远程教育项目实施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国资委在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对网络及媒体上出现的有关国资监管工作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并依据《条例》多次予以澄清。

  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关媒体和第三方的充分肯定,获得了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联合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政府网站互联网综合影响力评估的“中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领先奖”第二名。

  三、依申请公开和答复公众咨询情况

  国资委通过依申请公开专用电话和专用信箱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09年,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待电话咨询30余次,有效纸质申请7件,依据《条例》规定全部答复。国资委各业务厅局、公务员考录咨询热线和国资委网站咨询电话等接受社会公众咨询上千次,解答公众关心的有关企业改革重组、产权管理、高管薪酬,以及公务员考录和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等问题。目前,国资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尚未对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国资委收到一起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五、改进计划

  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拟于今年完成《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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