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99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99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程并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法商融合”治理的建议》(第1996号)收悉。您对企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实现“法商融合”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央企业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与改革发展各项重要任务同部署同推进。法律部门深度参与公司章程制定,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各治理主体按章程行权、依规则运行。建立重大事项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制度,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形成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控制、事后监督评估的完整管理闭环。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范不断加强,目标是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流程全过程。中央企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推动力度持续增强,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健全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则,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印发知识产权、平台经济领域等6部反垄断指南,制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等5部规章,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累计查处各类反垄断案件279件,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国家利益。
“十四五”时期,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加快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一是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程,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以融入主责主业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治企制度机制,落实重要改革任务和重大经营项目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制度,持续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加快推进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三是以强化合规管理为关键环节,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组织体系,将合规要求嵌入流程,保障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四是以加强协同联动为突破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指导企业在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等重点领域细化工作举措,加大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五是以培育法治文化为有效手段,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广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企业法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