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建议复文 > 正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812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法蒂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央企、国企建立“企业法治中心”的建议》(第7812号)收悉。您对企业法治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中央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需求,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将法治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机构建设方面,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积极打造与经营规模、市场地位和企业需求相匹配的法务管理机构,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在巩固案件、合同管理等传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拓展工作领域,目前近半数企业法务管理机构承担合规、风险、内控等管理职能,更好发挥协同作用,实现“1+1>2”的效果。中国海油、中国联通、中铝集团等一些企业探索在总部或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共享中心,有效整合法律资源,加强集约化利用,进一步形成法治工作合力。司法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司律师工作,公司律师制度不断完善,队伍逐步扩大,在推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初召开的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提出,探索构建法律、合规、风控协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这与您提出的建立“企业法治中心”在工作思路上是一致的。下一步,国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指导企业构建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协同运作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效能。支持企业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法务共享中心,统筹系统内法律资源,进一步发挥优势作用。与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完善公司律师制度,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作用,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企业法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