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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纪语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驻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5-1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卓著成效。“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宝贵经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站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激发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持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能深刻体会到,“主体责任”是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关键词、高频率词。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深刻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十八大以来的生动实践反复证明,抓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当前,有的党委思想认识仍然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是纪委的事,索性当甩手掌柜。事实上,党委不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的本事再大,全面从严治党说一千道一万,也抓不到实处。如果让党委书记说一说纪委一年开展了哪几项主要工作,他都说不上来,那还谈什么高度重视?有的党委抓主体责任虚多于实,年初开一次会、讲一个话、签一堆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但是不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呢?是不是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呢?不扑下身子抓具体工作,主体责任只会浮在表面、落不了地。还有的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乏动真碰硬的劲头,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看见问题装作没看见,搞一团和气。平时对干部不管不问,等他违纪违法了,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不负责!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的工作要求,是各级党组织肩负的政治责任,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概括的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做到这六个字,就必须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当前,有的纪委“三转”仍然不到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瞎掺和,有的居然还在抓效能监察,这是典型的错位!有的纪委不担当、不作为,监督执纪存在空白点和薄弱点,存在“零线索”和“零处置”现象,到底是一片净土还是渠道不畅?是隐瞒不报还是压案不查?这都需要深入分析和反思。有的纪委队伍建设跟不上,人员长期配备不齐,业务素质有很大差距,一些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几乎全部是兼职,连个专职干纪检的人员都没有,还谈什么监督执纪问责?甚至还有的纪检干部,查案子不行、“抹案子”很在行,跑风漏气,以案谋私,严重影响了纪检干部形象。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唱黑脸、当包公”,真正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只有严要求、动真格,才能抓落实、真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担当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敢于问责、及时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纪检部门的责任。通过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责任编辑: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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