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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执行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1-05

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切实发挥预算资金效用,现就做好2015-2016年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棚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的范围

获得2015年和2016年棚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的企业。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棚改工作总体情况。包括棚改户数、纳入改造计划等总体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三)棚改工作进展和成效。包括已获补助的项目进展情况和预算资金发挥的成效。

(四)遇到的困难和有关政策建议。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报告结果真实准确,并于1月11日前将执行情况报告和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Word、Excel和盖章PDF电子版)报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我局将组织部分企业进行座谈,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15-2016年中央企业棚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报告表(略)

 

          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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