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
央企规范董事会建设,既要防止国企内部人控制,又要防止外部人失职;既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又要实现法人结构运转有效。增加活力,提高效率,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
央企规范董事会配套建设有“三大关键”:
关键之一,完善外部董事制度是焦点。要依据外部董事个人职业背景的不同,安排其进入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体现“决策专家”的特质。根据外部董事行业的不同体现其“执行督导”的价值,通过调研论证等发挥其“经营顾问”的作用,并利用来自外部的身份,发挥其“沟通桥梁”的作用。通过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防止外部人失职。
关键之二,理顺董事长和总经理权责体系,建立适应本企业实际的体制是难点。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是董事会重点核心敏感问题。要清晰界定岗位职责,科学进行任职配置,要注意两点,一是财权要交给制度,签字权应该是董事会决议和国家的法规;二是要全面实现职业经理人制度。
关键之三,党组织作用有效融入法人治理结构是亮点。央企董事会试点制度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先进公司的治理理念,但根植于中国的文化环境中,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经理、党组织成员、职工代表等多方面因素参与其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公司制度模式。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董事会有机结合,就能转化为竞争优势。
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试点,必须有利于国有企业经济资源、执政资源、政治资源的发挥。作为首批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我们将努力探索。
(本文章摘自12月17日《经济日报》,作者为新兴际华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