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报告:专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
国资报告:专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21-05-18
国资国企考核分配以助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靶向发力深改攻坚,以强化正向激励为导向为国有经济“质效双升”保驾护航。五年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企业净利润年均分别增长9.3%、14.6%,中央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8%,三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企业活力动力进一步激发。
迈步“十四五”新征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等一系列战略谋划,赋予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新的责任使命。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引入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与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等一起,形成“两利四率”考核指标体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立足新发展阶段,考核分配工作如何围绕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如何创新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见真章、出实效?2021年,如何推动“两利四率”考核指标体系落地落实?就此相关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接受《国资报告》记者专访,一一作出解答。
袁野:2020年极不平凡、极为不易。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主动发挥考核分配激励约束作用,逆势图强、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各项工作,以积极成效助力“十三五”圆满收官。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抗疫情、稳增长更加坚决有力。为全力支持抗疫复产,国务院国资委第一时间出台考核分配专项支持政策,各中央企业引导所属企业全力抗疫复产。为全力以赴稳增长,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两个力争”奋斗目标,出台提质增效稳增长特别奖励办法,建立人工成本动态监测预警机制。2020年,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人工成本增长率为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最低。为全力促进“六稳”“六保”,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减费让利给予考核分配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用工招聘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强化导向、健全机制,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成熟完善。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立足企业功能定位和战略发展目标,积极构建由战略承接、导向引领、激励保障有机构成的考核体系,高质量发展导向更加突出;从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入手,优化方式方法,考核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差异化考核机制更加完善;强化对标结果应用,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对标一流评价体系更加健全。
三是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收入分配改革更加积极稳健。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加快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国资委坚决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规范完善;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制定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指引,专门部署中长期激励三年工作安排,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有效;研究制定三项制度改革试评估方案,首次对中央企业进行量化评估和“扫描画像”,各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对标诊断,努力找准改革薄弱环节和主攻方向,三项制度改革评估探索推进。
袁野:当前,我国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正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接续奋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国资国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对统筹谋划国资国企“十四五”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考核分配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系统思考、整体推进,全面开启考核分配工作“十四五”新征程。
2021年及未来一个时期,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为契机,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动考核分配工作更加精准、更加规范、更有效能,在锚定提升质量效益上精准发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在锚定服务国家战略上精准发力,为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作出新贡献;在锚定创新驱动发展上精准发力,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贡献;在锚定强化正向激励上精准发力,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出新贡献。
《国资报告》:从服务改革发展全局出发,“四个锚定”清晰勾勒国资国企考核分配改革目标。请问,如何加快推动“四个锚定”落实落地?
袁野:提高效率、创造价值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考核分配工作锚定提升质量效益精准发力,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夯实做强做优做大的根基。要着力强化考核引领,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加强考核奖惩,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要着力强化价值管理,牢固树立价值管理理念,探索价值分享机制,推动经济增加值与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紧密挂钩,更好激发企业价值创造的内生动力;要着力强化对标评价,主动开展国际对标、行业对标,通过对标找差距、补短板、扩优势,发挥好绩效评价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是党中央赋予国资国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新责任新使命。考核分配工作锚定服务国家战略精准发力,要聚焦国之大者,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战略任务。要有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推动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好带动和牵引作用;要有力保障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引导企业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要有力保障国际化经营稳步推进,持续完善考核分配支持“走出去”政策举措,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考核分配管理,保障国际化经营行稳致远。
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战略科技力量。考核分配工作锚定创新驱动发展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加大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全生态的激励保障力度,推动企业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要全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下来”,对进展快、效果好、攻下来的要额外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利、效果不好的要加强惩处约束;要全力推动原始创新“强起来”,尽快建立支持开展原始创新的差异化考核办法,健全激励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要全力推动科技成果“用起来”,鼓励取得科技创新成果的企业实施作价入股、收益分享等激励措施,对积极应用研究成果、自主可控技术及首台套设备的,要给予考核大力支持。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考核分配工作锚定强化正向激励精准发力,要建立分层分级分类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要充分激发董事会活力,把企业该管好、能管好的考核分配事项授予董事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要充分激发企业家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创新,完善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激发劳动者活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不断健全各类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最大程度激发要素所有者的活力动力。
袁野: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前进路上,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考核分配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差异化的精准考核分配机制还有待完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举措的系统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尚不健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企业对考核分配支持政策还存在贯彻不及时、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各地国资委工作推进还不够平衡,形成考核分配监管一盘棋大格局还需提速加力。
为此,2021年考核分配工作重点要在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健全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激励、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再下功夫,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国资报告》: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重在推进差异化考核,提升精准度。结合“两利四率”经营目标,如何进一步突出中央企业考核重点?
袁野:今年,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两利四率”考核要求,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实打实”科学确定考核目标。要提高站位、加强研判,提出更加积极、更具挑战的业绩目标。要抓好目标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层层传递、任务砸实落靠。二是“一对一”持续优化考核指标。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差异化分类考核,不断健全完善指标体系。三是“硬碰硬”精准核定考核结果。2021年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第六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最后一年,要持续优化考核结果评级方式,确保各项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圆满收官。要探索完善考核容错机制,对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的,划定可容的“界线”和不可容的“底线”。
《国资报告》: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释放国有企业家群体的改革创新活力?
袁野: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条件。立足新发展阶段,国资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既符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负责人薪酬分配机制。一是强化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紧密联动,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持续提升薪酬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强化正向激励导向,加强对负责人关心关爱,切实解决负责人后顾之忧,保护和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强化子企业经理层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设,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加大力度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所属商业类子企业构建与职业经理人岗位责任相适应、职业风险相匹配、量化业绩相挂钩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切实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国资报告》: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请问,如何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袁野:国有企业必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升。激励政策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效益提升,进一步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力。一是切实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编制。中央企业要坚持工资效益联动和激励约束对等原则,加快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确定2021年度工资总额增幅。近两年效益大幅波动的企业,要统筹考虑工资效益匹配关系。二是切实做好工资总额分类管理。2021年,力争绝大多数商业一类和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适度推动周期预算管理扩面。已经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和周期预算管理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经批复同意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业绩决定薪酬分配机制,努力实现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统一。三是切实做好人工成本过程管控。中央企业要持续完善内部人工成本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做好工资发放,加大对超提、超发企业问责处罚力度。四是指导企业持续优化内部收入分配关系。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积极成长的内部薪酬激励体系,让国企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职工和全体人民。
《国资报告》: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离不开深化激励机制改革作为保障。着眼于此,2021年如何进一步强化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正向激励?
袁野:中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要灵活运用各类政策工具,聚焦关键技术、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关键任务,进一步加大激励力度。一是统筹推进中长期激励三年改革行动。中央企业要扎实推进中长期激励三年工作计划,集团总部要制定完善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制度体系,持续健全业绩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机制,确保激励约束对等。二是系统推进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激励顶层制度设计,针对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完善差异化支持措施。中央企业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军令状”制度和“揭榜挂帅”机制,持续激发科研骨干人才创新创业热情。三是分类推进中长期激励实施。中央企业要大力实施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企业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中长期激励方式。
《国资报告》: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见真章、出实效,要牢牢牵住三项制度改革“牛鼻子”。在您看来,2021年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如何再深化、再推进?
袁野:2021年,中央企业要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工作统筹,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见到新成效。一是全面推进改革评估,实现由“试用”到“使用”转变。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正式出台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组织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内部评估体系。二是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实现由“要我干”到“我要干”转变。国务院国资委将制订完善与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结果相衔接的考核分配奖惩措施,推动中央企业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实施严考评、硬兑现。三是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实现由“行动”到“见效”转变。国务院国资委将围绕三项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强部署推动和调研督导,督促中央企业逐条对照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力争在三项制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实现由“政策推动”到与“示范引领”并举转变。国务院国资委将分层分类整理刊发企业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借鉴,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改革探索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努力营造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张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