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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须以企业为主体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8-01-09

1月8日,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召开。大会共评选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271个奖项。这显示出我国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增强,同时也意味着创新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对于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一重要表述揭示了未来我国创新发展的战略路径,为新时期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指明了发展方向。

十九大报告的表述清晰地阐明了新时期创新的主体这一关键问题。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贴近市场,了解需求,创新潜力巨大,它们不但具备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的积极性,还拥有调动各类要素进行生产的运行机制。同时,在市场竞争压力下,相比传统的科研机构,企业对通过自主创新提升竞争力、谋求自身发展壮大的需求更为迫切——这些内在需求和属性,也决定了在新时期企业将在创新中担纲主体地位。

长久以来,我国主要的创新活动多集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尚未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数量和企业实力也不足以支撑各类创新活动。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持续深入,传统的创新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我国新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节奏,尽快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创新战略成为必然选择。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经济建设,无论是社会资金和人才储备,还是企业数量和实力,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积淀,我国企业已经具备了成为创新主要参与者的能力、实力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具规模,各类需求层出不穷,也为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创造了适宜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大量科学技术也不断涌现,这让市场发挥作用、企业大展拳脚成为可能。

以市场为导向是确保企业作为主体参与创新并保持长期活力的基础。创新的本质是不断满足各类需求,而发现需求、满足需求正是市场之所长。以市场为导向,一方面能够吸引大量企业参与其中,通过竞争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市场将进一步发挥对各类资源的有效调动作用,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使新时期我国建设创新国家这一重要目标能够快速、有效、平稳实现。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的新时期后,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在不断提高,一大批创新成果也不断涌现。但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国的创新发展仍存明显“短板”。一方面,传统的科研院所体制尽管还在产出海量的论文和成果,但由于科研评价体系的原因,能够转化为被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和服务,却十分有限。因此,改变现有科研体制,打造鼓励研究成果加速转化的创新体制建设已刻不容缓;另一方面,还应继续发挥我国制度的优越性,建立长期、稳定、有延续性的创新和科研体制,在基础领域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为企业利用科技成果,为我国创新发展创造健康可持续的环境。

总而言之,新时期建立健全各项创新制度的战略路径,其关键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新构建适应新时期发展、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的创新制度体系。这需要进一步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作用,让创新要素、资源和人才在科研机构和企业间自由流动。为此,应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融合发展,共同创造可持续的创新环境,并以企业的经营成果回馈社会,最终形成活力充沛、发展健康、生机不断的创新环境和制度体系。

(本文摘自《经济参考报》 作者:侯云龙 )

【责任编辑:陈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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