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10
伴随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问题之多、领域之广、矛盾之深,前所未有。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很多重大改革已经进入推进落实的关键时期,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通过改革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继续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2019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释放出向形式主义宣战的强烈信号。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我们只有克服形式主义,着力破除改革阻力,才能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改革业绩。
1.及时发现和清除改革“梗阻”
一段时间以来,改革在某些领域某些环节出现“梗阻”,影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要树立严之又严的改革标尺,认清其形式主义根源,纠正改革中的弱化、异化、碎片化等倾向。
改革出现“梗阻”,本质是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没有真正领会和落实中央精神,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适应改革的需要,对来自群众和社会的需求与压力不敏感甚至漠视,损害了改革效力和群众获得感。造成“梗阻”固然有各种主客观因素,但形式主义为害最甚。有的表现为搞文山会海、应景造势、处处留痕、数字政绩,对落实责任高举轻放,对棘手问题避重就轻,虚耗人力物力,消磨人们意志,使改革陷入“空转”;有的表现为“运动式”“一刀切”的管理,压抑了改革攻坚亟须的基层主动性和地方创造性;有的表现为把特定工作方法泛化滥用,使基层承受“高压作业”“动辄得咎”的沉重心理负担,导致把风险向后拖、把困难向上推或者不加区别的“顶格管理”成为某种常态。这些形式主义做法,本质是违背实事求是精髓,共同特征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是以对基层层层加码来搞责任层层推卸,以压制基层的“活思想”来掩盖自己的不适应,以讲规矩的幌子来遮掩自己的不担当,以对新矛盾新诉求的回避推诿来维持既有的权力利益格局。尽管改革遇阻属于局部问题,形式主义仅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问题上死灰复燃,但基层和群众深恶痛绝、急盼解决,中央高度警觉、频频亮剑。全面深化改革应始终抓住这个要害。
为此,要坚持改革总目标,继续突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强化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集中精力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主要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突出改革重点,使改革成效与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保持合理增速和稳就业、稳收入、提振投资与消费信心等“刚性”要求相适应,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的改革与现实脱节感,防止改革效力遭到弱化。要保证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共同增进和总体均衡,纠正那些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的行为。要加快重大体制和制度创新突破,防止改革陷入对既有体制、制度的细枝末节修补当中,并纠正和清理那些不合时宜、虎头蛇尾、朝令夕改的应激性措施和行政管制行为,切实减轻基层和社会应接不暇、政策打架、本末倒置的困惑,防止改革进程碎片化。
2.调动改革主体积极性创造性
克服形式主义、打通改革“梗阻”,必须大兴实事求是之风,从体制机制上为改革者“松绑”、为改革创新“护航”,使形式主义无处遁形,把中央和地方、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改革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出来。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改革面对的机遇挑战和一系列重大关系进行思想再解放、认识再创新,让时代呼声、人民心声始终成为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活力之源,使改革这一新时代主题更加鲜明,改革开放精神不断释放出更强劲的感召力。
要发挥党和政府推动改革的主体作用,调动好引导好保护好各级党政干部的积极性。实事求是地看待干部中出现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问题,对症下药。解决导致“不想为”的认识和作风问题,要着重从政治忠诚上教育干部愿意担当。解决导致“不能为”的能力缺陷、人岗错配、权责错位和不堪重负问题,要着重从选拔任用上引导干部争相担当、从教育培训上促使干部善于担当、从授权赋能上支持干部尽责担当、从政简易从上保证干部聚力担当。解决导致“不敢为”的形式主义偏差和“扣帽子”问题,要以上率下大兴实事求是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建立完善对干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衔接的压力传导机制和动力生成机制,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第一位的评价标准,把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界限划清楚,从管理方式上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在改革创新最活跃的“经络”上搭建制度“防火墙”,确保“关键少数”始终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守纪律上发挥“头雁作用”,使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成为常态,增强干部安全感,努力营造开明包容的舆论氛围和宽松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使广大干部心情舒畅,从政治生态、工作氛围上激励干部乐于担当。
要发挥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法制把政商关系从政府官员个体和商人个体之间关系转变为法治框架内的政企关系,使政府及官员与企业及企业家都在法治框架内交往互动,有效遏制腐败的政商关系,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让企业家精神得到真正尊重和充分发挥。
要争取社会对改革的更主动参与,靠发展愿景、改革预期和更大程度地包容不同意见言论,来提升社会各阶层在改革中共商共建共享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促进各方面对改革的活跃参与和有效反馈,使全社会都保持勃勃生机,更加自觉凝聚在党的改革事业周围。
要更好实现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实事求是地把握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一原则,避免机械地陷入法治与改革孰先孰后、孰缓孰急的束缚当中,加快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用法治手段传导改革力量、确立改革成果,切实解决改革不配套、不协同、不稳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权、化解懒政怠政,使法治对改革的适应和保障作用更加具体务实。
3.加快重大改革举措提质增效、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多抓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多抓有利于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改革举措,多抓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举措,多抓对落实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评估问效。
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情况下,要更加突出稳中求进总基调中搞活求进、以进促稳的一面,避免静态求稳的消极思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制度供给,优先解决好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增强群众获得感等迫切问题,加快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快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人工成本上升、隐性成本增加、社保环保负担较重等迫切问题,强化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新动能发展的“放管服”改革,给企业注入强心剂,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以保持并创造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加紧营商环境改革升级,从靠政策降成本调整到靠改革降成本,既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明显的降费,又要把为企业减轻负担扩展到进一步向企业和社会赋权,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激发企业降低成本、增强盈利能力的内在动力,提振企业长期向好、持续投资的信心;大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有力保护并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在政府自己“过紧日子”的同时大力加强对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等群众所急所盼的民生投入,织牢社会保障网络,释放人们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巩固和稳步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施好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确保农村、农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收入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感。
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稳定预期,需要全神贯注心无旁骛,由此将有助于我国在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时,保持历史耐心、战略定力和策略弹性,坚持开放大门越开越大,从而有助于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我们要以改革政策的稳定性和服务市场主体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冲环境和预期的不确定性,不断增强发展质量和韧性,使改革进一步赢得全社会和国内外认同,持续有效推进。
对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改革部署,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今年的各项改革进展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处在这一紧要阶段和吃劲年份,我们更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武器与形式主义作斗争,以更高效率推进关键改革,解决更多实际问题,以人民满意的改革业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 笔 胡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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