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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集团上半年任务指标实现“双过半”

文章来源:山西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上半年,山西汾酒集团主要经营指标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现营业总收入85.91亿元,同比增长11.95%;其中酒类收入37.19亿元,完成国资委年度考核指标66.5亿元的55.92%,同比增长38.95%。实现利润总额8.7亿元,同比增长95.13%;其中酒类利润9.59亿元,完成国资委年度考核指标10.48亿元的91.5%,同比增长79.13%。

2017年,是汾酒集团作为国企国资改革试点进行新一轮改革的起步之年。上半年以来,汾酒集团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结合行业特征和发展实际,确立改革指导思想,做强做优做大白酒核心主业,聚焦经营业绩目标,靠做大蛋糕和提高质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通过放管结合,激活营销机制,把“强激励、硬约束”相结合的新机制作为营销改革的突破口。公司召开责任书签订大会,重新与11户涉及酒类经营的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对机构设置、人事调配、考核激励、投资决策等12项权利进行了充分下放,制定出台了《季度绩效考核体系指导方案》《年度销售激励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办法,充分激发了子公司的自主性、灵活性,同时也充分激发了业务人员营销活力。

引入契约化管理,创新营销举措。在汾酒销售公司启动试点改革,由汾酒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兼任销售公司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同时选拔一名熟悉销售业务、市场经验丰富的年轻同志担任总经理;集体解聘汾酒销售公司经理层、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干部职务,采用组阁聘任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度;继续完善全国市场布局、合理配置营销资源,进行资源聚焦和重点培育。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实施到位后,各个层面营销人员积极性高涨,带动销售业绩强劲增长。

目前,汾酒集团着眼于顶层设计的企业整体上市工作正在稳步系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列出了15项主清单、24项一级清单、35项二级清单,不仅明确了责任主体,还明确了规划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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