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集团以“六化”管理 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
甘肃城乡集团以“六化”管理 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甘肃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12-17
2024年,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城乡集团)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以建设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为着眼点,创新运用“六化”管理方式,坚持以上带下、以点带面,着力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公司治理基础。1—10月,利润同比增长117.94%,呈现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坚持权责边界清晰化,着力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以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功能定位为着眼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促进各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提升企业治理整体效能。一是坚持党委会把关定向。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细化公司党委决策事项25项、前置研究事项53项,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委重点围绕“四个是否”(即: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前置研究后再提交董事会决策,2024年企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比例达100%。二是坚持董事会研究决策。坚持把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作为董事会重要的法定职责,细化明确董事会决策事项54项,2024年以来涉及项目投资、融资担保、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议题46项均由董事会决策。三是坚持经理层执行落实。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由经理层落实,并采用日常报告、年度报告等方式向董事会报告落实情况。实行经营形势分析会、经理专题会等制度,建立经理层抓落实的机制。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放权,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按照“制度+清单”的授权模式,由董事会将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融资项目等13项决策权授予经理层行使,2024年共向经理层授权决策议题5项,激发了经理层活力,提高了经营效能。
坚持组织体系规范化,着力规范和加强董事会设置
坚持把组织体系建设作为董事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董事会组织设置、人员配备、考核评价上下功夫。一是分层分类“建”。坚持董事会应建尽建,在业务多样、股东多元的11户子企业建立董事会,同步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专委会职责权限、人员构成。同时,对业务类型单一且投资事项少的子企业,不设立董事会。二是严格规范“配”。严格按要求配备外部董事,集团公司及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外部董事占多数,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全部为外部董事,发挥好外部董事角色独立、具有专业特长的优势,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三是科学合理“考”。制定子企业董事会评价制度,从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功能发挥、依法行权、履职运转、决策绩效等13个维度确定考核指标,由出资人牵头,组织子企业外部董事、子企业班子成员、子企业的下属企业等主体进行考核测评,考核结果以集团公司文件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董事会建设运行方面问题督促整改,实现了董事会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化。
坚持制度建设系统化,着力做到依法依规治企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建立以章程为核心,董事会运行制度、经营基本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一是以章程为“纲”。充分发挥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逐级推动公司所属各级次企业、混改子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界定各法人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理顺决策流程,建立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机制。二是以董事会运行制度为“经”。加强制度设计与指导,建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层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职工董事选用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运转的规则、程序等要求,形成了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三是以经营基本制度为“纬”。对标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机构的定位,以落实子企业董事会六项职权为契机,坚持以上带下,制定了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考核兑现、职工薪酬、收入分配、融资担保、财务管理等方面经营基本制度,确保董事会经营决策科学规范。
坚持议事决策流程化,着力提高董事会会议运转水平
制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董事会会务工作质效的通知》,重点从会议议案提交、通知、开会、会后报告、决议督办五个环节加强把控,持续推动董事会会务工作质效提升。一是注重把控议案质量。加强议案审核,要求每一项议案都汇报清楚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审议依据,避免议案起草目的性不强、内容不完善、不属于董事会议事范围的议题提交审议等问题,确保了董事会决策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注重把控通知时限。坚持做到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会议议题材料及背景资料一并提供董事会成员,保证董事会成员有充足时间审议议案。三是注重把控召开方式。统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方式,“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项目投资事项全部通过召开现场会议充分讨论后决策,严格控制书面签署会议决议的频次,2024年以来现场会议审议议题达到80%。四是注重把控会后报告时效。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5日内即向省国资委报送会议召开情况报告,对省国资委反馈的事项及时研究落实,各子企业董事会也按要求向出资人报告会议召开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体现出资人意志。五是注重把控决议落实实效。制定并落实《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办法》,细化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工作流程,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督查决议落实情况,不仅督查工作进展,更督查落实效果,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董事会决策落实落地。
坚持子企业外部董事队伍专业化,着力提高董事会全级次运转水平
着眼提高子企业法人治理水平,以董事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储备、选用和考核,建设了一支专业化董事队伍。一是高质量储备子企业外部董事人才。拓宽外部董事人才来源,围绕子企业主责主业,通过从集团系统内外遴选,建立了涵盖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高校教授、专家学者、行业权威人士,多方面人才集聚的子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并分项目投资、财务融资、工程建设、文旅康养、企业治理五个类别管理,做到人才库跨行业、跨区域、多元化、高质量,为外部董事配备夯实了基础。二是科学配备子企业外部董事。集团公司为下属共3户子企业集团配备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的12名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外部董事,各子企业集团为8户三级企业配备了20名外部董事,各级子企业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达59.7%,每个董事会都配备了管理、财务、投资、企业主业等专业外部人才,形成了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董事队伍结构。加大专职外部董事配备力度,集团公司为子企业集团配备专职外部董事5名,占外部董事比例达到50%;子企业集团为三级企业配备专职外部董事6名,提高了外部董事履职专业化水平。三是严格考核子企业外部董事。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对外部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并把兼职外部董事考核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专职外部董事年度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形成了有效的外部董事激励机制。
坚持服务保障力量专门化,着力助推董事会高质量决策
一方面,配备专门服务保障力量。配备董事会秘书,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其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并全程列席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切实增强董事会秘书的协调服务质效。加强董事会工作机构建设,2024年度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改革中,在集团公司内设机构压减三分之一的情况下,把董事会办公室作为集团公司职能机构单独设立,并配备具有法人治理、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背景的4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的服务保障和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为董事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强化外部董事服务。充分发挥董事会服务工作力量的作用,强化外部董事服务,依规落实外部董事履职待遇,保障外部董事正常履职。积极服务外部董事决策,通过邀请外部董事到子企业和项目点实地调研、向外部董事提供集团经营信息等方式,协助外部董事及时全面掌握企业发展情况。积极搭建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外部董事沟通的桥梁,做到常规事项日常沟通,会议审议议题会前沟通,重大事项专题沟通,决策落实反馈沟通,推动形成了外部董事和内部管理人员同心、同向、同频谋划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局面。
下一步,甘肃城乡集团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外部董事履职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董事会建设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语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