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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激发改革活力 百亿级江苏国企混改基金形成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5-21

  近日,江苏国企混改基金2023年度合伙人会议正式召开,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50亿元的江苏国企混改基金形成阶段性成果,在此次会议上向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基金整体运作情况展示及2024年投资计划汇报。

  江苏国企混改基金是江苏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运作,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据悉,该基金于2022年12月在省政府批示同意下组建。2023年上半年,在江苏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指导下,高投集团组织专班力量,完成资金募集、合伙协议签署、基金设立、管理制度健全、流程优化、项目储备等一系列工作。2023年6月,基金完成注册登记。同年7月,首期实缴出资15亿元到位,8月,第一个投资项目落地……经过近1年半的组织运作,江苏国企混改基金在运作规则和投资成效上均交出亮眼“成绩单”。

  江苏国企混改基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严格落实“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要求。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由高投集团担任基金管理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当天的会议介绍了有关该基金最新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在管理运作方面,设立咨询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以及部分重要出资方组成,负责宏观政策指导和重大事项协调,支持基金按市场化、法治化运作。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项目、项目退出和投后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在项目挖掘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质项目的梳理、挖掘及调研工作,建立省内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双百及科改示范企业项目库,接触项目超500个;在建立制度方面,围绕基金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合规管理等相关机制制定了《江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体系,确保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合规、有序、高效开展。截至目前,基金已完成了对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格电控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的投资。

  “江苏国企混改基金发挥国有资本放大作用,吸引各类资本共同参与,广泛凝聚各级资源,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高投集团负责人说,将始终牢牢把握混改基金服务江苏国企改革发展大局的定位,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运作原则,坚持立足“江苏主场”,充分发挥高投集团的专业实践和专业能力,切实履行好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发挥勤勉尽责、专业客观的优势,坚守价值投资、风险防控的理念,在努力实现好混改基金政策目标的同时全力保障基金运作取得经济实效。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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