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辽宁省国资委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动员会议

文章来源:辽宁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2-02

1月27日,辽宁省国资委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动员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介绍具体措施、进度安排,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要切实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在全面清查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确保企业资产平稳有序移交,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强调,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提升站位,切实增强对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抓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上取得新突破、见到新成效。二是明确重点,牢牢把握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辽宁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到2024年11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为如期实现目标,各单位要把握关键节点,坚持远近结合,做最充分的准备,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此项任务。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重在实干、重在执行。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实施方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联动协作,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每项部署不折不扣执行,每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结果。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协同。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难度大,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辽宁省国资委要抓好统筹协调。在企业移交后,相关部门也要继续发挥行业管理、行业监管职能,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确保脱钩移交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要用足用好政策。集中统一监管涉及资产移交、职工安置、工商登记等多方面工作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在政策协调上充分配合,加强政策把握,用好政策红利,加快办理各项手续,对共性问题明确统一口径,对个性问题一事一议。同时,积极争取企业重组中的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推动脱钩后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立即冻结企业人财物,厘清权属关系。各企业主办单位党委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答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做到职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安全措施不减、经营业务不断,确保改革期间企业平稳有序运行。四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规范、阳光操作。不得隐瞒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隐匿、抽逃资金,不得擅自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增资,不得涂改、销毁人事档案和财务凭证。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责任编辑:语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