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青岛公交集团巴士、宏达股份公司非国有股权回购工作进展顺利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8

  日前,根据青岛市第80次市长办公会提出的“对公交集团的个人股、社会股实施回购”的要求,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与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交通委、青岛市公交集团共同研究出台的《关于公交集团巴士、宏达股份公司非国有股权回购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回购意见》)顺利通过市长办公会,下一步将进入实施阶段。

  近年来,燃油价格持续上涨,而青岛市公交票价自200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交集团连年亏损,资产负债超限,银行停止贷款,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生产成本与市场价格严重倒挂,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同时,企业亏损也造成职工工资偏低,管理难度加大,公交服务质量下降。因此“公交集团巴士、宏达股份公司非国有股权回购”是在解决公交集团亏损,理顺公交集团运行机制,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的要求下产生的决策。

  《回购意见》对非国有股回购的利弊得失,巴士、宏达股份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回购股份的范围、回购价格、回购主体、回购资金来源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方案。

  公交集团巴士、宏达股份非国有股回购后青岛公交集团将成为国有独资公司,一是公司股权结构趋于简化,利益趋于一致,便于股东对公司进行决策及管理;二是便于建立青岛市公交企业财政补贴机制,使企业能够独享财政补贴,促进青岛公交企业的稳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