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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粮食集团开展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检查

文章来源:深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9

  为切实做好集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迎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市粮食集团根据国家、省市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于11月20~21日对各下属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对象为食品加工企业、粮食储存企业和粮食购销企业,包括面粉公司、经营分公司、储备分公司、米业分公司、军供中心、冷库分公司共六个单位。

  从检查情况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较好,各单位都非常重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和迎检工作。特别是面粉公司和米业分公司,在十一月初就对照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迎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全国现场会检查的紧急通知》的11项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并与南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了质量卫生安全承诺书,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做在前面,其它各单位也能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自查工作。

  各单位都制定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能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规范化的完善和落实工作。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能加强原料进厂检验,使用安全合格的食品原辅材料,并能及时办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和食品标签备案手续,配备合格的检测设备和符合资质的检验人员,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查制度等。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存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

  储粮单位、购销单位能较好地执行进出货品的检验制度,入库粮食的水分指标、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才能入库;粮食出库时,每批粮食都必须经过抽样检验,出库检验报告都标明了粮食品种、等级、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保证了出库产品的质量安全。
  粮储单位能够坚持储粮检查制度,按照《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及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对库存粮食质量进行严格排查和控制;安全粮7天检查一次粮情,半安全粮3天检查一次粮情,危险粮天天检查;保化人员能定期对在库粮食控制指标作全面检测,作详细的检测记录,发现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轮换意见,以保证在库粮食品质良好,坚持储粮“推陈储新”轮换,制度对于经过品质控制指标检测判定为“不宜存”的粮食,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证了库存粮食常储常新,确保食粮安全。

  军供中心能够按照《军粮供应暂行办法》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军粮质量安全,让驻港、驻深部队随时能吃上“放心军粮”。

  面粉公司、米业分公司等生产企业能根据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于11月13日组织员工观看《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录像资料;将《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要求》宣传海报张贴到工作现场,并组织生产人员现场培训,强化员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宣传资料发给公司领导,做到人手一册,使领导能掌握和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规定和内容;面粉公司还出版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创建和谐社会》宣传专栏。

  检查结果可见,各单位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做得较好,但也存在产品购进索证不全、检测仪器管理不够规范、工作服暂时配备不齐等一些问题,各单位已釆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对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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