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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盐务局积极探索盐政执法有效途径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2-04

  一是加强市场日常监管检查。将稽查管理与区域内食盐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调动稽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二是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执法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全市集中执法行动,重点突破重特大涉盐案件。

  三是加协作联动。与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维护盐业市场秩序确保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产区组织源头集中治理,取得丰硕战果。

  四是加强省际边界市场管理。与冀、豫、苏等邻省盐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整顿和规范边界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就省际边界盐业市场的管理、经营、违法案件处理达成共识。五是修订《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目前《条例修正案》已被省政府法制办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去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7.69万人次,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4.56万起。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1742起,移交案件397起,刑拘169人,判刑43人。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1.83万吨,罚没款1553万元,端掉制假窝点377个,没收摧毁加工设备64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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