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8-07
日前,泉州市确定将泉州市路桥公司作为首家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金额20亿元,期限7年,主要用于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及海西高速公路网莆永高速泉州段等项目资本金,争取年底发行。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