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大力推进省属国企在沿海地区发展
江苏国资委大力推进省属国企在沿海地区发展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6-12
近年来,江苏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沿海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了江苏省属企业在沿海地区实施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沿海地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沿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江苏省国资委进一步研究措施,支持和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发展。
一是支持省属企业继续加大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省属企业继续加大对沿海地区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建设投入力度,打通关键节点,不断完善沿海公路、铁路网络。加快沿海高速公路、重要连接线公路建设,尽快推进盐城至大丰港区、海安至启东、沪通过江通道等高速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实施连盐、青连、沪通、连淮扬镇、徐宿淮盐铁路、宁启铁路二期、盐城至南通段、徐连客专铁路项目建设。
二是推进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等省属企业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在滩涂围垦二期、现代农业、新能源、天然气主干输气管网、能源战略储备、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参与重大载体平台建设,全方位、多领域参与沿海开发。支持以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为基础,联合河海大学等科研单位创立江苏沿海开发与生态建设研究中心。支持省沿海集团、粮食集团与省农科院共同组建沿海合作基地,探索科企合作的新模式,通过搭建农业技术研发平台,积极参加江苏省十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的农业产业联盟等,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实现农业潜在生产力的最优化,营造科企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三是发挥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扶持沿海企业快速发展。推进省属企业围绕服务沿海转型发展目标,注重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放大效应,积极拓展基金布局,引导各类资本向沿海创新创业项目集聚。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发挥创业投资平台作用,帮助沿海地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通过内部改革、创新技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扶持沿海企业快速发展。推动江苏沿海“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基金、江苏发展投资基金及其他基金,加大对沿海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卫生、农村电商、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投资,培育沿海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展。
四是推动江苏省沿海集团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引导江苏省沿海集团主动对接江苏省委、省政府沿海开发战略的部署要求,指导企业编制“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沿海集团加大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低效、无效投资和“僵尸企业”的清理,将更多的资源加快向主营业务集聚。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因企制宜确定分类考核指标。支持省沿海集团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权和选任用人权,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薪酬能增能减,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