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福建三明国资委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4-05

福建三明国资委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重申公务用车管理纪律的通知》,要求国资国企系统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确因公务需要派车的,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派车单要载明事由、去向、时间、人数等信息,无派车单一律不得使用公车。公车完成公务后,必须及时入库或定点停放。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严禁私车公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发现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