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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县国有资产监管运营实现“三个全覆盖”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24

  近年来,湖北竹山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国有资产监管运营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现监管职责全覆盖。2010年4月,竹山县借机构改革之机,撤并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力量,组建了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竹山县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将竹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和竹山县产权交易中心“四位一体”归并到县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公产房、廉租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履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基础管理职责;对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政策性投入形成的国有权益履行监管职责。

  二、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采取“政府——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国资局——企业(资产)”多层架构监管模式和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的资产运作模式,实现了各类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一是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将政府授权的8家企业近20亿元以上的资产,按照出资人职责要求,纳入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国有公产房(近8,000余平方米)、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17万余平方米),国家投入国债资金投入形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资产(3个多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的管理,通过分类整合,纳入到国资局统一管理,授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扩大公司注册资本。三是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近15,000余平方米)和可实行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停车场,工业园区经营厂房等近30,000平方米),实行集中监管,统一营运。四是通过出台《竹山县支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政策性投入形成的国有权益,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打造经营平台,实现资本运营全覆盖。一是构建了一批国有资本经营平台。先后成立了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经营平台、国有资本经营平台、产权交易平台等国有企业资产投融资平台,集中统一营运全县的国有资产。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几年来共向各级金融部门融资贷款6个多亿,收储国有土地11,000余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4个多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平台近年来共组织资产(产权)进场交易20余起,实现交易额8个多亿,处置收益较评估作价增幅达30%以上。二是推进国有资本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先后成立了“竹山县兴竹实业有限公司”和“竹山县潘口乡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对绿松石等珍稀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促进了本地特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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