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资委举办“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打造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专题讲座
福建国资委举办“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打造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专题讲座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04
12月2日,福建国资委在福州举办“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培训班,邀请到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作“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打造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专题讲座。讲座由福建国资委主任郭锡文主持。
授课中,肖福泉站在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把握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突出推进依法监管的重点、剖析国有企业的法律案件、明确打造法治国企的环节、夯实依法治企的6个基础等五个方面作了精彩讲授。他指出,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对国资监管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提升以依法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监管机构行权履职方式为重点内容的依法监管能力,高度重视行权履职中的法律风险,通过把握职责定位、严格程序规范、定期清查风险、注意历史结论、培育合规文化等方面,加强委机关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讲座结束后,郭锡文主任强调,各市国资委、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更好地统筹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国资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底线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切实把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形成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工作合力,培育覆盖全系统的法治文化。二是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省市两级国资委要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做到放权到位、监管到位,有效激发企业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努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推动国资监管工作法治化。三是要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各企业要把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进一步深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目前,省国资委正在实施《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所出资企业要按照各项目标要求抓紧推进,打造法治国企。四是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各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过问,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困难问题。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国资系统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加快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