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国资委“三项”措施推动市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山东烟台国资委“三项”措施推动市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4-24
2015年,山东烟台国资委“三项”措施推动市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是通过下放投资管理审核备案事项调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制定了“1+4”的投资管理制度,即一个《关于改进投资管理促进市管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四个配套文件,包括《烟台市市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引》、《烟台市市管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指引》、《烟台市市管企业重大投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指南》、《烟台市市管企业投资事项报告制度》,通过制度维护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重点强化投资事中、事后监督,完善后评价、投资事项报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通过筛选投资项目促进市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近期,烟台国资委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发展会同市管企业提出了首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四大项目,并上报相关部门,包括万华集团在匈牙利的“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项目、烟台港集团的四大港区建设项目、蓝天开发公司在柬埔寨参股的农业产业深加工项目、东方电子集团参与竞标的埃及国家智能电网改造项目。
三是通过编制“十三五”战略规划推动市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日前,烟台国资委下发编制企业“十三五”战略规划文件,明确要求企业把握好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一带一路”的蓝图要求,做好国际化经营计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分阶段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与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