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派驻企业监事会开展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情况专项督查
山东威海派驻企业监事会开展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情况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4-23
为促进企业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及运行,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签订的合规合法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山东威海派驻企业监事会组织骨干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从4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情况展开专项督查。
督查重大合同主要有三类,一是签订的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合同;二是企业合并、兼并、联营、担保、重大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三是所涉事项属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合同。
督查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主要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二是合同订立前的资格审查、内容谈判、文本拟定等流程;三是重大合同专家或专业人士参与综合分析论证,重点包括必要性、经济性、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等会审制度;三是合同订立的控制,包括统一编号、专人管理、材料归档等;四是合同履行控制,包括风险的识别报告与控制、履行的合规性、结果验收、结算审核等;五是报告及备案制度;六是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